皮革及人造革服装产品执行标准
QB/T 1615-2006
《皮革服装》
适用于以各种皮革为主要面料的服装。毛革服装参照适用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毛皮服装。
QB/T 2856-2007
《毛革服装》
适用于以各种毛革为主要原料的服装。
QB/T 2822-2006
《毛皮服装》
适用于以各种毛皮为主要原料的服装。亦适用于以毛皮为内胆、纺织品等材料为面料的服装。
FZ/T 73028-2009
《针织人造革服装》
适用于以各种针织人造革(以针织布料为基布,以合成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为主要面料,成批生产的各类服装。
FZ/T 81009-2014
《人造毛皮服装》
适用于以人造毛皮、平剪绒、长毛绒织物为面料,成批生产的人造毛皮服装。
FZ/T 81018-2014
《机织人造革服装》
适用于以人造革(纺织机织物为基布)为主要面料生产的服装。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来源:广州纤检
苏公网安备32010502011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