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绒服装产品目标市场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与我国的差异

我国近年来出口羽绒及其制品(包括服装)主要销往美国、欧洲和日本,所以目标市场就以这三大区域和国家为主。目前涉及羽绒服装技术贸易壁垒的国外标准主要有英国BS EN1161~1165-1996“羽毛羽绒试验方法”;德国DIN EN12935“羽毛和羽绒安全要求”;欧洲EN1884-1998“羽毛和羽绒试验方法微生物状态的测定”;欧洲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标准”;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纺织品纤维含量和洗涤保养标签规定”;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纺织和服装产品阻燃性标准”及日本“制造物责任法”等。羽绒服装国内有关标准主要有GB/T14272-2002“羽绒服装”(国家标准)、FZ/T81002-2002“水洗羽毛羽绒”(行业标准);FZ/T81001-2001“水洗羽毛、羽绒试验方法”(行业标准);GB5296.4-1998“纺织品服装使用说明”(国家标准);GB18401-2003 “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GB/T18885-2002“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国家标准);GB/T17685-2003羽毛羽绒及GB/T10288-2003羽绒羽毛检验方法(国家标准)等。其中美国目前所使用的标准是1999年制定,2000年正式实施的。日本的标准是1998版的。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羽绒及其制品标准,如今已有多年。通过比较,这些国家和地区羽绒羽毛检测项目与我国大同小异,只不过是在判定值方面存在高低之分,在检测手段、方法和检验仪器设备上有一定的差异。我国大部分羽绒及羽绒制品生产企业能够基本掌握和适应适应这些标准和合格判定程序的要求,关键是常规检验项目限定值的设置区别及检验成本高低的问题。
关于羽绒微生物的问题,目前国外的正式标准中只有欧洲标准有这方面的要求,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中尚无专门的微生物限量规定。欧洲标准EN1884-1998规定了羽绒中四种微生物的检验方法,EN12935-2001 规定了羽绒中四种微生物的限量指标。为了更好地符合实际情况需要,后来发布的EN-12935-2001标准中在规定了微生物限量标准的同时,还设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只有当羽绒样品的耗氧量指标超过20.0mg/100g时,才检验羽绒制品的微生物状态,符合指标限定值要求的为合格,不符合指标限定值要求的为不合格;而当耗氧量超过50.0mg/100g时,则可以直接判定该批羽绒为不合格。国内现行的羽绒服装国家标准所引用的水洗羽绒羽毛行业标准FZ/T80001-2002在参照欧洲标准后,也提出对羽绒羽毛进行微生物指标检测并确定了与欧州标准相同的限定值。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GB/T17685-2003羽毛羽绒及GB/T10288-2003羽绒羽毛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则规定当“耗氧量”指标超过10.0mg/100g时,必须进行微生物指标检测,限定值也与欧洲相同。
目前关键的问题是,2001年年底我国加入WTO后,在纺织品和服装对外贸易过程中,越来越受到涉及环保、安全健康方面技术贸易措施的制约。世界各国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相继制定出台了有关环保及安全卫生方面的检测标准,细化检测项目,对进口纺织和服装产品严格控制。而国内现有产品及试验方法标准与其差距不小,在检测项目上出现缺口,或具体检测指标水平相对偏低。这些情况存在是不利于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产品提高应对国际技术贸易“门槛”能力的。随着国际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绿色门槛”的不断增高,一些与羽绒服装有关联的安全健康性能指标正在成为我国产品的出口的阻碍,面对这一局面,国内羽绒服装产品标准存在的系统性不强,应对性差等薄弱环节亟待改进。
1 标签上的差异
羽绒制品标签是羽绒服装的一个重要外观指标,它以“绒子含量”为主要内容,真实地反映羽绒服填充料的实际成份。欧洲和美国等地区、国家都专门制定了羽绒羽毛的“标签”标准,并作为官方标准发布。明确了羽绒制品不同标签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能够比较准确的反映不同类别羽绒制品的特性,为消费者提供直观性的介绍。羽绒制品标签在国外是一个必不可少的产品身份证明。
1.1 欧洲
欧洲对羽绒羽毛填充物的标签,统一用EN12934标准控制。EN12934标准于1999年12月在德国生效,2000年起被其他欧洲国家采用。其核心内容是:
①标签上必须标明羽绒和羽毛的百分比含量;
②标签分为Ⅰ、Ⅱ、Ⅲ、Ⅳ、Ⅴ、Ⅵ、Ⅶ七个等级;
③只有纯的水禽(鹅和鸭)填充物才有资格使用Ⅰ、Ⅱ、Ⅲ三个等级;
④水禽和陆禽(鸡或火鸡)混合填充物只能使用Ⅳ、Ⅴ、Ⅵ、Ⅶ四个等级;
⑤其他原料的标注(包括当绒丝在羽绒含量中超过5%时;羽丝和折断羽毛在羽毛含量中超过9%;出现了经过在加工过的羽绒和羽毛;杂质等)。
标准还规定,填充物达到Ⅰ和Ⅳ级后,若“其他原料”的百分比含量少于5%时,建议这些填充物可标注“新”羽绒羽毛。
欧洲标准规定的各个级别的“其他原料”的百分比含量见表2:
表2
|
级别 |
适用对象 |
“其他原料”的百分比含量 |
标注方式 |
|
Ⅰ或新 |
纯的水禽(鹅和鸭)填充物 |
低于5% |
羽绒 % |
|
Ⅱ |
纯的水禽(鹅和鸭)填充物 |
5%—15% |
羽绒 % |
|
Ⅲ |
纯的水禽(鹅和鸭)填充物 |
超过15% |
羽绒 % |
|
Ⅳ或新 |
水禽(鹅和鸭)和陆禽(鸡或火鸡)混合填充物 |
低于5% |
羽绒 % |
|
Ⅴ |
水禽(鹅和鸭)和陆禽(鸡或火鸡)混合填充物 |
5%—15% |
羽绒 % |
|
Ⅵ |
水禽(鹅和鸭)和陆禽(鸡或火鸡)混合填充物 |
超过15% |
羽绒 % |
|
Ⅶ |
水禽(鹅和鸭)和陆禽(鸡或火鸡)混合填充物 |
特定成份 |
欧洲标准对水禽类羽绒羽毛填充物名称使用的限定见表3:
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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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充物名称 |
羽绒羽毛成分的百分比要求 |
|
纯鹅 |
鹅绒鹅毛必须达到或超过90%,其余为鸭绒。 |
|
鹅 |
鹅绒鹅毛必须在90%以下,70%以上。 其余为鸭绒。 |
|
鹅/鸭 |
鹅绒鹅毛必须在70%以下,50%以上,其余为鸭绒。 |
|
鸭/鹅 |
鸭绒鸭毛必须在70%以下,50%以上。其余为鹅绒。 |
|
鸭 |
鸭绒鸭毛必须在90%以下,70%以上。其余为鹅绒。 |
|
纯鸭 |
鸭绒鸭毛必须达到或超过90%。其余为鹅绒。 |
欧洲标准对水禽陆禽羽绒羽毛混合填充物名称使用的限定见表4:
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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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充物名称 |
羽绒羽毛成分的百分比要求 |
|
陆禽 |
陆禽填充物必须达到或超过90% |
|
陆禽/水禽 |
陆禽填充物必须在90%以下,50%以上 |
|
水禽/陆禽 |
水禽填充物必须在90%以下,50%以上 |
|
水禽 |
水禽填充物必须达到或超过90% |
欧洲标准还规定,在标有“陆禽”的标签上,可直接标明陆禽的种类(鸡或火鸡)。另外,欧洲标准还要求羽绒羽毛标签应当标明填充物的重量。
1.2 美国
美国于2001年5月公布并实施了新的《羽绒羽毛产品标签指南》。其核心内容有:
①提出了标签的种类和使用条件。该指南将羽绒羽毛制品分为羽绒产品、羽绒/羽毛混合产品、羽毛/羽绒混合产品和羽毛产品四大类,且规定当羽绒朵绒含量至少达到75%时,方可使用“羽绒产品”标签。另外,在填充物混合的产品中,含量达到或超过50%的成分必须标注在前头。
②在“羽毛产品”标签中,如果鸭和鹅的羽毛含量达到了80%,可标明“水禽羽毛”。
③当出现杂质含量超出2%;绒丝含量超出10%;羽丝含量超出10%;出现了长于10cm的羽毛羽干;陆禽羽毛/羽丝含量超出5%;损坏和折断的羽毛含量超出7%等情况时,这些成份的具体百分比必须在标签上标注。
④标签还需标明:羽绒羽毛的种类、含量;耗氧量、蓬松度、混浊度的实测值;绒丝羽丝的数量和填充物重量。
⑤指南对使用织物和其他应当明示的标签,提出了参照执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规定。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属于美国政府官方机构,是执行多种反托拉斯和保护消费者法律的联邦机构。FTC的目的是确保国家市场行为具有竞争性,并且繁荣、高效地发展,不受不合理的约束。FTC也通过消除不合理的和欺骗性的条例或规章来确保和促进市场运营的顺畅。一般而言,FTC的工作主要是阻止可能给消费者带来危害的行为。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纺织品及服装的职责是执行国会通过的标签法规,实施纺织品及服装的专项标签法规。具体法规依据有:《纺织纤维标签法案》、《毛纺产品标签鉴定法案》、《皮草产品标签法案》、《纺织服装和某些坯布保养标签》。FTC要求出口到美国的纺织品要标有成份和维护标签,并且对那些含有未经FTC认可成份的纺织品服装限制进入美国市场。FTC还将对纺织品的成份进行分析,以判断提供的成份报告与实际结果是否一致。
美国《羽绒羽毛产品标签指南》对不同类别标签使用的限定见表5:
表5
|
标签类别 |
羽绒羽毛成分的百分比要求 |
|
羽绒产品 |
羽绒含量必须达到或超过75%(75-95%) |
|
羽绒/羽毛产品 |
羽绒含量必须在75%以下,50%以上(50-70%) |
|
羽毛/羽绒产品 |
羽绒含量必须在50%以下,5%以上(5-49%) |
|
羽毛产品 |
羽绒含量低于5% |
1.3 日本
为了使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家庭用品的规格和品质表示更加正确,从而更好地保护一般消费者的利益,日本于1962年制定了《家庭用品品质表示法》,要求在“供日常生活使用的纤维制品(羽绒制品也属于这一范围)、合成树脂加工品、电器机械器具及杂货工业品”中,对消费者一般难以识别“尤其需要识别其品质的产品”,必须按照标准规定进行表示,产品品质表示的主要内容是:成份、性能、用途、储藏方法、其他关于品质的表示事项以及制造业者、销售业者或表示业者应遵守的事项。与欧洲和美国相同,日本羽绒制品的标签也根据含绒量的高低区分种类,并要求标明最低羽绒含量、最低蓬松度。
日本羽绒羽毛产品对不同类别标签使用的限定见表6:
表6
|
标签类别 |
羽绒羽毛成分的百分比要求 |
|
羽绒产品 |
羽绒含量必须达到或超过70%(70-95%) |
|
羽绒/羽毛产品 |
羽绒含量必须在70%以下,50%以上(50-70%) |
|
羽毛/羽绒产品 |
羽绒含量必须在50%以下,5%以上(5-49%) |
|
羽毛产品 |
羽绒含量低于5% |
1.4 国内
目前,我国羽绒服装尚无专用标签。羽绒羽毛填充物的分类和标名不如欧洲、美国和日本技术要求细致、规范和准确。尽管GB/T14272-2002羽绒服装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在产品品质表示方面执行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必须标明名称、号型规格、绒子种类、含绒量及充绒量等内容,但总体上看,“羽绒”的概念在国内使用的太宽泛,就连新修订并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羽绒羽毛产品国家新标准也只将产品分为羽绒、羽毛两大类,并规定“绒子含量”大于等于30%就可归入“羽绒类”产品的范围,这与国际上目标市场的要求差距不小。羽绒服装生产企业的规模及技术质量管理水平本身差距明显,差的企业可能连标签的基本作用都认识不足,更不要说主动、正确地使用了。一些厂家把含绒量低于50%的服装产品也称之为“羽绒服装”,在产品的定性方面显然不及国外细致、严谨。由于缺乏一定的技术法规约束,更是造成了国内市场监控不力,误导消费者。
2 物理性能检测项目上的差异
根据对国内和国外目标市场的调查,羽绒服装目前所涉及的物理性能检测项目主要有:充绒量、含绒量、蓬松度、织物成份分析、色牢度、织物水洗或干洗后缩率及平整度、织物拉伸/撕破/顶破强度、接缝滑移/强度、织物透气性能、织物防钻绒性能、面料拒水性能等,对这些项目种类和内容进行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国内要求和国外目标市场要求在项目设定、指标限定值确定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
国内和国外目标市场羽绒服装物理性能检测项目及内容比较见表7:(国内要求以GB/T14272-2002和FZ/T81002-2002标准为依据)
表7
|
检验项目 |
国内判定要求 |
欧洲判定要求 |
美国判定要求 |
日本判定要求 |
|
充绒量允许误差 |
≤–5% |
±2~3%或按订货合同要求 |
±1~2%或按订货合同要求 |
|
|
含绒量允许误差 |
≥50±3% |
±5% |
不允许有负误差 |
-2% |
|
绒子在含绒量中的比例 |
90% |
与标签所标含绒量相符 |
||
|
蓬松度(cm) |
鹅绒、毛16.5-9.5 |
按订货合同要求确定指标 |
按订货合同要求确定指标 |
新品种12以上 |
|
织物成份分析 |
必须与使用说明上标注的内容相同 |
二组以上允许误差±3% |
二组以上允许误差±3% |
按日本纤维标签法规定 |
|
耐水洗色牢度 |
变色≥3-4级 |
变色3-4级;沾色4级 |
变色3级; |
变色3-4级;沾色4级 |
|
耐干洗色牢度 |
未提出要求 |
4级 |
4级 |
4级 |
|
耐干、湿摩擦牢度 |
沾色≥3-4级 |
干4级;湿3级 |
干4级;湿3级 |
干4级;湿3级 |
|
耐光色牢度 |
变色≥4级 |
4级 |
4级 |
4级 |
|
氯漂白色牢度 |
未提出要求 |
变色4级 |
变色4级 |
变色4级 |
|
非氯漂白色牢度 |
未提出要求 |
变色4级 |
||
|
水洗或干洗后缩率(经向和纬向) |
未提出要求 |
水洗–4%;+3% |
水洗–3,5%;+3% |
水洗±3% |
|
水洗或干洗后外观 |
未提出要求 |
无明显变形、脱色 |
无明显变形、脱色 |
无明显变形、脱色 |
|
织物拉伸/撕破/顶破强度 |
未提出要求 |
拉伸17kg; |
拉伸371b; |
拉伸17kg; |
|
接缝滑移/强力 |
主要部位缝子纰裂程度≤0.4cm; |
滑移:上衣10kg,裤12kg;强力:上衣15kg,裤17kg |
滑移:上衣221b,裤251b;强力:上衣301b,裤371b |
滑移:上衣10kg,裤12kg;强力:上衣15kg,裤17kg |
|
织物透气性能 |
未提出判定值 |
|||
|
织物防钻绒性能 |
未提出判定值 |
<80毫米/秒(透气性测试);低于等于15根(摩擦法测试);低于等于20根(冲击法测试) |
<10(透气性测试) |
|
|
面料拒水性能 |
未提出要求 |
4级(喷淋) |
90(喷淋) |
90(喷淋) |
注:关于蓬松度指标检测计量单位的换算说明
目前,国内外羽绒制品和服装蓬松度检测指标计量单位有高度(cm)和体积(cm³)两种,两者通过公式变形,可以进行换算。根据体积公式:V(体积)= S(底面积)×H(高),可得出求高公式:H(高)= V(体积)/ S(底面积),其中S(底面积)=1/4лD²,(D为蓬松度检测仪器的内径)。
例1:已知某一白鸭绒样品的蓬松度的高度为15.5cm,且D=24.6cm,求其体积是多少。采用公式为:
V(体积)= S(底面积)×H(高),即:
V = S (1/4лD²)×H
=1/4×3.1415×24.6²×15.5
=7,366.80 cm³ (计算时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四位)
例2:已知某一灰鸭绒样品的蓬松度的体积为6,883 cm³,且D=24.6cm,求其高度是多少。采用公式为:
H(高)= V(体积)/ S(底面积),即:
H = V / S(1/4лD²)
=6,883/1/4×3.1415×24.6²
=14.48 cm (计算时小数四舍五入,保留二位)
3 化学(安全卫生)性能检测项目上的差异
根据对国内和国外目标市场的调查,羽绒服装目前所涉及的化学(安全卫生)性能检测项目主要有:羽绒有害微生物存量、羽绒水分率、羽绒耗氧量、羽绒残脂率、羽绒清洁度、羽绒气味、禁用偶氮染料、禁用致癌致敏染料、甲醛含量、重金属含量、pH值、农药残留量、异常气味、有机氯载体、织物燃烧性能、尖锐物质残留等,对这些项目种类和内容进行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国内要求和国外目标市场要求在项目设定和指标限定值确定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
国内和国外目标市场羽绒服装化学(安全卫生)性能检测项目及内容比较见表8:(国内要求以GB/T14272-2002和FZ/T81002-2002标准为依据)
表8
|
检验项目 |
国内判定要求 |
欧洲判定要求 |
美国判定要求 |
日本判定要求 |
|
羽绒嗜温性需氧菌 |
<106cfu/g |
<106cfu/g |
||
|
羽绒粪链球菌数 |
<102cfu/g |
<102cfu/g |
||
|
羽绒亚硫酸还原的梭状芽孢杆菌数 |
<102cfu/g |
<102cfu/g |
||
|
羽绒沙门氏菌 |
在20g中无 |
在20g中不存在 |
||
|
羽绒水分率 |
≤13.0% |
|||
|
羽绒耗氧量 |
≤10.0mg/100g |
≤8~10.0 mg/100g |
<4.8 mg/100g |
|
|
羽绒残脂率 |
≤1.0% |
0.5~2% |
按订货合同要求确定指标 |
按订货合同要求确定指标 |
|
羽绒清洁度 |
≥450mm |
>300mm |
>300mm |
>500mm |
|
羽绒气味 |
≤2级 |
无腐败气味 |
无腐败气味 |
无腐败气味 |
|
禁用偶氮染料 |
未提出要求 |
不允许出现 |
不允许出现 |
不允许出现 |
|
禁用致癌致敏染料 |
未提出要求 |
不允许出现 |
不允许出现 |
不允许出现 |
|
甲醛含量 |
≤300mg/kg |
≤300ppm |
≤300ppm |
婴幼儿用织物不得含有,其他织物低于75ppm |
|
重金属含量(ppm) |
未提出要求 |
锑≤10.0,砷≤1.0,铅≤1.0,镉≤0.1,铬≤2.0,钴≤4.0,铜≤50.0,镍≤4.0,汞≤0.02 |
||
|
pH值 |
4.0~9.0 |
4.0~7.5, 4.0~9.0 |
||
|
农药残留量 |
未提出要求 |
≤1.0ppm |
||
|
异常气味 |
成品未做要求 |
不允许出现 |
||
|
PVC增塑剂 |
未提出要求 |
≤0.1% |
||
|
有机氯载体 |
未提出要求 |
≤1.0ppm |
||
|
含氯酚 |
未提出要求 |
≤0.5ppm |
||
|
织物燃烧性能 |
未提出要求 |
瑞典要求>5秒 |
平纹布>3.5秒; |
|
|
尖锐物质残留 |
未提出要求 |
不允许。要做金属物检验。 |
注①:美国将“羽绒气味判定”定为5级,1级为最差,5级为最好。3级则是合格判定值。
注②:关于微生物检测的前提条件,欧洲标准规定当羽绒羽毛的耗氧量超过20.0mg/100g方可实施;我国国家标准规定当羽绒羽毛的耗氧量超过10.0mg/100g方可实施;我国行业标准则未设前提条件。
以上从羽绒标签、物理性能检测和化学(安全卫生)性能检测三个方面分析了羽绒服装产品国内与国外目标市场在品质检验上的差异。通过对比可以清楚的看到:突出标签作用,注重羽绒产品的清洁、安全健康性能,完善检测项目,严格设定限定值是欧洲、美国和日本等目标市场的共性要求。同时,三大目标市场又有各自的侧重点,欧洲市场偏重于生态和微生物检测;美国市场注重细分朵绒和绒丝,强调绒子含量的准确性,并重视对蓬松度指标的考核,因为他们认为蓬松度是与“绒子含量”、“保暖性”有着直接关联和影响的重要指标,不同的客户对蓬松度指标有着不同的要求;日本市场的各项检测指标则普遍比较严。与其相比,无论是在检验项目种类的齐全性上,还是在检验指标限定值的设立方面,乃至在标签问题上,国内要求与国外目标市场的要求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和差距,需要加以改进。目前,国内仅在羽绒羽毛微生物指标检测要求上比国外严格。
来源:纺织服装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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